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主要表现为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虚构案件事实、伪造诉讼证据,捏造民事法律关系,利用诉讼、非诉国家法律程序实现个人非法目的。虚假诉讼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自2019年7月,陕西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专项活动中,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民事诉讼监督职能,聚焦虚假诉讼高发多发领域,强化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集中发现了一些深层次违法问题,办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全面发挥了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在办案过程中,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依法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提升以案找案能力。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排查“职业放贷人” “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涉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件线索。依法延伸监督范围,强化了对商事仲裁、劳动仲裁、公证、支付令等非诉程序和特别程序的监督。在大量办案实践基础上,加强内外协作,推动建立各类工作协作机制。全省共有6个市级检察院、37个区县检察院与同级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纪委监委等部门联合建立了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联合机制,为形成相关机关、部门虚假诉讼发现、惩戒、打击的大协作格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陕西省检察院决定对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其中,榆林市检察机关获评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1名。
下一步,榆林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虚假诉讼专项活动为契机,继续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走深走实,通过市县两级院协作配合、协同发力,不断强化办案能力与水平,优化调查核实手段,拓宽案件来源渠道,通过办理典型案例、总结优秀经验做法,实现深层次、全领域打击虚假诉讼活动,维护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